资阳发放生育“大礼包” 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待遇
资阳观察 杨蜀丹
日前,资阳市医疗保障局、资阳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文件,优化调整资阳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分别针对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调整。相比此前,不仅将顺产、难产等生育医疗费的限额补助进行上调,还针对城乡居民增加了产前检查费的待遇。
此次优化调整资阳生育医疗保障待遇主要有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两类,优化对象涉及职工和城乡居民。
具体来看,针对职工群体,产前检查费根据怀孕时间分为三类。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的定额补助为300元,怀孕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的定额补助为700元,生育的定额补助为1000元。
职工生育医疗保障待遇中针对生育医疗费主要有5类情况。其中较为常见的顺产由此前的3500元上调到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由此前的5500元调整到6000元。
针对城乡居民,将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纳入到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范围内,享受定额补助700元。生育医疗保险则不再区分参保人员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档次,均按照生育方式进行报销,顺产的限额补助为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的限额补助为4000元。
此外,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还增加了两类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的限额补助为210元;怀孕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的,限额补助为1200元,施行剖宫术的在此标准上再增加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职工还是城乡居民,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此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据资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资阳为提振生育水平,面向适龄适婚女性发放的生育“大礼包”。而在去年4月,资阳市还出台了促进积极生育十条支持措施,其中就提到在加强生育医疗保险保障方面,要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保胎相关治疗发生的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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