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劳动法的健全,国家从2007年开始,强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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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社会保险法还明确指出,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缴纳的,应当按规定补缴。这意味着即使10年前未交,现在也可以补交了。只要你符合规定,是可以补交的。


  前段时间我和一位朋友聊天时,他提起当时他们补交保险的艰辛历程,还有点感叹。他言到;


  我1992年进入的工厂,当时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才20多岁。那是一个事业单位,下属的小型机械加工厂。当时规模不大,只是做一些机械设备。只有两个小型车间,规模也不大,只是做一些小型的机械加工,基本都是人力加工,不像现在一切都要用机械,高科技。人也不太多,加上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也就几十个人。在那个年代,正式职工和临时工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我们这些临时工基本没什么待遇,更别说保险了。当时也没这方面的意识,有份工作就不错了。正式职工的待遇多,令我们非常羡慕。转眼30多年过去了,企业规模扩大了,人员也比以前增多了,可我现在却成了两鬓斑白的老头了。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那是2021年,新冠疫情刚过去。我和几个同事聊天时,谈到了我们都50多了,可是养老保险,厂里才给交了多少年。【2008年才给我们交的养老保险】截止到现在,才交了13年。可是以前那十几年没交的,怎么办,是否能补交。如果能把那十几年的补交上,到退休时也能多领点退休工资。我们都是大老粗,没什么文化,对劳动法也不怎么清楚,当时一筹莫展。(我们工友中有一位非常热心,经常帮助同事解决难题的同事,得到大家的拥护,也就是一呼百应的人,我们尊他为带头大哥。)带头大哥提议到,我们不懂可以去咨询,去问劳动局或者律师。当时大家眼前一亮,突然高兴起来。对啊,不懂可以去咨询。


  下班后各自找熟悉的人,去询问什么地方能处理这类补保险的事情。第二天,有位工友说,他打听到,去劳动监察大队咨询,应该能解决我们的问题。大家随即商议,明天请假去咨询。带头工友说和我两人明天去咨询,大家等着听消息。改天我和带头大哥,请假去了市劳动监察大队。那时还是夏季,天气很热。劳动监察大队在离市区很远的开发区,骑电车需要一个多小时,大概有二十多里路。


  烈日当空,虽然骑车依然汗流夹背。我们骑车来到了劳动监察大队。由于疫情,我们通过测体温,扫通行码进入了大厅。经过询问,来到了劳动监察大队的办公室门前。


  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们。我们把来意和情况向他介绍了一遍。他告诉我们,你们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以前不能补交,也没这个先例,但是现在有这个政策了,是可以补交的。不过你们要提供一些证据,证明你们是厂的工人,工作的年限。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也处理了一些如你们这样的案例。你们放心,我们会为你们主持公道,有事可以随时来找我们,做你们坚强的后盾。听到这些话,我两人异常的激动,几乎要掉眼泪。得到如此肯定的答复,不顾炎热兴高彩烈地返了回来。


  改日到厂里把得到的信息和工作人员的保证,向大家介绍了一下,(和我们一样情况的有三十多人,基本都五十左右。)大家都非常高兴。能补上这十多年的保险,是大家梦寐以求的事,如果能补上可以说是天上掉馅饼。经过商议,决定先不要声张,以免厂里发现聚集,怀疑生事,下班后去厂外某地讨论下一步该如何办。讨论后一致决定,各人收集自己的证据,向领导摊牌,给我们补交养老保险。本着协商解决,不生事的原则,带头大哥挑起了这幅重担,他找老板去协商。


  老板很客气,


  毕竟是几十年的老伙计。听介绍情况后,老板道,你们的情况我非常了解。这个保险我不能给你们补交,因为我们是事业单位,没有政策也没有先俐。08年给你们交保险的时候,还是专门成立了一个集团,才给你们交上的。


  听说如此回复,大家都如泄气的皮球,没了精神。事情就这样僵持了下来,没了动静。在此期间,老板把带头大哥叫到办公室,训斥一番。你们在厂外聚集,是否要闹事情?你们的举动都在我的掌控之中,能给你们解决的,我一定会尽力去办。你也是老同志,不要带头闹事。扣了一顶聚众闹事的大帽子。路上带头大哥,在寻思领导是怎么知道,这么多详细的事情,是否有人打小报告?


  经过这事之后,车间也流传出非言非语。“这几个人能办成什么事”“如无头苍蝇般乱闯,怎能办成大事”也有人抱着“事虽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只要给你补交,也会给我补交,我不参与,领导怪罪下来与我无关。众人逐渐远离我们这几个带头之人,趋之若鹜,唯恐自己受到牵连,落个聚众闹事之名,与先前的聚会形成鲜明的对比。因为此我们几人,还与一些人发生了矛盾,至今没有来往。想到好心帮大家办事情,却落到如此下场。真令人心凉。休现出了什么是人情冷暖,世太炎凉。


  经过此事后,我们也感到困惑,但没有气磊。这事关乎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必须要弄个明白,不能因为受点委屈而半途而废。带头大哥如是劝告我们。工作人员曾明确告诉我们,能补交保险,而老板却说不能,这中间究竟谁说的正确?我们带着疑惑决定,再去劳动监察大队咨询。此次没有声张,我们几人各自请假,转天又去了市劳动监察大队。


  这次去已经到了秋天,不再那么炎热,秋风吹在脸上很惬意。这回接待我们的是一位队长。我们把上次及老板回复的事情向他详细作了介绍。他听后非常愤怒,告诉我们,不管以前是事业单位还是什么,都要依法办事,都要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前是事业单位,现在可以企业办。如果真不给你们办,可以去劳仲裁庭去起诉,我就不信他能无视法律?他当场还给我们他的电话号码,让老板给他打电话,他去解释补交保险的事情。还让人给我们复印了劳动法部分条例及一些市里的法规法则,带给老板。这次去收获满满,如同得到了尚方宝剑,以前的茫然委屈一扫而光,脸上又充满了自信。


  回到单位后,也没声张,我们几人共同去找老板。把队长的话向他叙说,又把复印的文件交与他。他回复先看看文件,让我们等消息,并嘱咐我们不要因此而闹事。


  过了一段时间,一位负责人把我们这些老家伙们,召集一起开会。告诉我们,保险可以补交,但是直接补交还交不上,必须走仲裁程序。也就是让我们起诉单位,仲裁庭仲裁我们是否是单位工作者,以及工作年限。之后才能根据工作年限,裁定交付多少钱。不能私自说自己在这里的工作年限,要有证据证明。这是为了避免个别人,和企业合伙钻法律空子交保险。众人也都是兴高彩烈,但还不解,为什么转变这么快,不是不能交吗?他们哪里知道我们的付出。会后我们几人都会心地笑了,这几天老板肯定也没闲着。一定是派人专门去了解,补交保险的事情,做了不少工课。我们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看到了希望。为此我们几人,下班后专门去小斟了一番,不过是自费。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有了老板的支持,我们也没用准证据,他让人整理出了,我们这三十年的 考勤表,一一对照,分别找出了每人的工作年限。以前没有电脑,都是纸质的考勤表,这都是最原始的证据,也是最直接的证据。三十多年的考勤表,每年每月都要整理出来,想像一下这个工作量有多大。难怪老板后来笑谈,我想直接给你们补交保险还不行,非让你们起诉我,我还要安排人给你的收集证据,还好我保存着这些考勤表,真是啼笑皆非。据说老板安排两人,整理了两个星期才整理出来。由于时间长远,有些纸张已经发霉了。你们要感谢那两位,为你们整理材料的同志。其实我们是真心感谢的,不只感谢那两位同志,更要感谢我们的老板。


  后续又去了几次劳动监察大队,大概七八次吧,递交仲裁伸请书,拿要表格及文件。我们也向队长表达了谢意,如果没有他的鼓励与支持,真难想像是否能坚持下来。这几次都非常轻松,再没有以前的厌抑感。


  仲裁开庭时,已到了冬季。我们和厂里的代表一起坐车前往,路上还笑言,原告和被告坐同一辆车,还谈笑风声,真是少见。考勤表足有四大箱,装了一皮卡。仲裁庭上被告知,国家法律规定1995年前参加工作,要有劳动局盖章的劳动合同,才能视为工龄。我们只是临时工哪有什么合同,能给补交就不错了。既然是法律规定,我们也无异议。原被告双方没有异议,仲裁结束。


  补缴费用时已经是年后的事情了。根据之前整理出的考勤表,得到每人的工作年限。再根据劳动局提供的,1995年以后每年缴纳的岁额,计算出单位和个人各需补交多少钱。


  当时看着众人欢呼雀跃,兴高彩烈的样子,我不仅感慨万千。他们哪里知道我们的艰辛付出,其中的心酸是别人难以理解的。不过我们也收获了友谊,看出了人性美丑的两面性。如果没有当时的坚持,真不感相像是否能成功。天下没有任何一个老板会主动为你补交保险,这是毋庸置疑的!


  最近几年,一些老同志达到彼岸,光荣退休。他们领到退休金时,应该会有所思吧。不过我们从不后悔当初的付出,毕竟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这样付出值得!


  看着朋友那沧桑的脸,我也被感染了。羔羊跪乳,何况人乎?


  亲爱的朋友们,故事到此基本就结束了。如果你也有类似的情况,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你的权益。只要合法,国家是你坚强的后盾!


  本人声明;此故事听人讲述,不针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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