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齐鲁网9月16日讯(记者 徐晓雪)为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2014年德州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10月份起,庆云县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由5%提高到8%。目前,调整比例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10月底调整到位。


  据德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德城区三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已由8%调整到12%,齐河县由6%调整到10%,平原县由7%调整到8%,夏津县由5%调整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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