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调整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10月15日,记者致电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此次调整主要对首套房认定、最高贷款额度的提高进行了优化。此外,在探索实施公积金代际互助、支持缴存人租购保障性住房两个方面也进行了调整。

  摄影 徐金霞


  在首套房认定方面,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假如你在仁和区有房,但是在东区无房。现在,你在东区买房,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此次公积金优化调整放宽了对首套房的认定,给购房者提供了不少便利。此外,在提高贷款额度方面,此次调整也比较大,通知指出,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已提升至90万元。


  摄影 雷建萍


   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商转公的问题,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攀枝花暂不支持商转公,市民朋友们可以持续关注后续。


此次优化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一、探索实施公积金代际互助

   阶段性支持缴存人在缴存地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时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个缴存地,且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存在其他不允许提取的情形;共同申请的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金额。本条措施建立流动性控制机制,以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80%作为流动性控制标准,高于该标准,暂停实施本条措施。


二、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人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套数以申请贷款时缴存人家庭在新购住房所在行政县(区)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套数为依据。


三、支持缴存人租购保障性住房

   1.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3个月及以上,缴存人家庭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自行选择按月、按季、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四、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缴存最高贷款额度再上浮5万元,最高贷款额度6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再上浮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你都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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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幸福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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