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2日宁波正式实施


  《浙江省居住证》省内互通互认政策以来


  高新区已有7名新市民成功办理


  “省内互通互认”居住证


  打破信息壁垒


  构建为民桥梁


  “新政的出台太便民了


  办证都不需要再等了”


  11月10日


  老家安徽的王女士急需办理异地医保


  之前在杭州儿子家中居住登记满5个月


  10月到宁波女儿家居住登记已满1个月


  这样算来


  合计在浙江省内连续登记居住满6个月


  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条件


  成功办理了《浙江省居住证》


  顺利参加宁波异地医保


  新政是什么?


  《浙江省居住证》省内互通互认政策旨在打破各地市之间的行政壁垒,使全省流动人口能够在更广阔的地域空间内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今后,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居民,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诸多公共服务领域,均可依据相关规定在省内各地市实现无障碍衔接与互认。


  新政的互通项目有哪些?


  part.1 证件互认


  凡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与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并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的,即可在宁波区域范围内进行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part.2 居住登记时间互认


  凡是在浙江省范围内居住登记的,到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后累计连续登记满六个月的(除《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特别规定外),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与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宁波区域范围内申请办理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part.3 长三角城市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


  试点区(县、市)对在浙居住登记并持有沪苏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人员,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与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予以互认、转换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并提供同城待遇。


  新政可享受的福利


  part.1 就业方面


  互认政策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职业舞台。持证人都能凭借互认的居住证享有同等的就业机会与当地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力资源得以在全省范围内优化配置。


  part.2 教育方面


  教育资源共享是该政策的一大亮点。随迁子女可依据居住证互认,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成长,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有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


  part.3 医疗方面


  医疗保障领域也迎来新变革。持证人在全省各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其医保报销、异地结算等手续将更加便捷高效,真正实现“一证在手,就医无忧”,极大提升了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与就医体验。


  那么,具体怎么办理呢?


  《浙江省居住证》互通互认业务办理参照电子居住证办理,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窗口办”为补充,《浙江省居住证》互通互认转换办理流程图如下:


  来源:宁波高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