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政策明确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方式、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和缴费年限等内容其中,还提到了缴费中断后恢复缴费的情况一起来了解一下


  用人单位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参保缴费;未及时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的,应按参保登记时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补缴基本医保费。补缴段期间,医疗费不予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而大家都关心的“医保断缴后补缴多久才能报销”这个问题要分不同情况来说明具体咱们继续往下看


  PART 01


  用人单位断缴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连续参保缴费,缴费中断恢复缴费时,应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断缴费6个月 (含)以内的:按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职工基本医保费后即恢复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并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予以支付;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职工基本医保费后,从补缴当月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并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PART 02


  参保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断缴


  中断缴费6个月 (含)以内的:参保职工中断医疗保险关系或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6个月 (含)以内的,应按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职工基本医保费,补缴后即恢复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并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予以支付。


  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参保职工中断医疗保险关系或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职工基本医保费后,自补缴当月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并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参保职工中断医疗保险关系或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未足额补缴职工基本医保费的,自补缴之月起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期间和待遇享受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待遇享受等待期期间和中断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累计计算。


  PART 03


  参保职工医保关系从外地转入石家庄前断缴


  中断缴费3个月 (含)以内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基本医保关系转入石家庄市的参保职工,转入前中断缴费3个月 (含)以内的,应按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保费补缴手续,全部补缴后即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并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予以支付。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转入前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按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职工基本医保费后,自补缴当月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转入前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未足额补缴职工基本医保费的,自补缴之月起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期间和待遇享受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待遇享受等待期期间和中断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累计计算。


  PART 04


  由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断缴


  中断医保关系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居民已连续2年 (含)以上参加基本医保,因就业个人状态变化由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基本医保,且中断医保关系不超过3个月的,全部补缴后即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予以支付;


  中断医保关系3个月以上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自办理参保缴费之月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