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基层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最高可达90%以上
4月18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山东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记者从吹风会上了解到,为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山东不断提高基层住院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基层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5%,最高可达90%以上,较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为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除提高基层住院报销比例外,山东省医保局不断降低基层起付线。参保人员在基层住院起付线平均在200元左右,约为二级医疗机构的一半。同时,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对医共体内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双向转诊,实现有序就医。
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山东省医保局强化基金总额、病种付费和价格调整三方面政策倾斜。一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以区域总额预算代替单个医疗机构总额预算。二是将适宜在基层开展的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层病组(种)范围,实行“同城同病同价”,引导资源下沉。三是加强对基层医疗服务价格的支持,优先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结构。
山东省医保局将包括村卫生室在内的4.9万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覆盖面,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达到4299家、5582家和10310家,稳居全国前列。积极推动15396家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销售集采中选药品,提升集采药品可及性。建成基层医保工作站点3.5万家,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医保服务网络全覆盖,构建起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任戌盈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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