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医保局和四川省人社厅联合发出通知,按照我省社保卡发卡工作安排,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省本级医保卡(磁条卡),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再有2个月,你的省本级医保卡就“退休”啦!换卡后医保待遇有变化吗?换不了卡卡里的钱还在吗?今天,记者从四川省医保局拿到了“换卡”最强攻略,你想知道的问题都在这里啦!


  一、 哪些人需要办理社保卡归属地变更?


  答:持卡人因长期性流动,就业地、参保地在省内发生跨地区转移时(即参保统筹区发生变化),为保证参保人省内“一卡通”,应到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及时办理社保卡的参保归属地转移,也叫社保卡归属地变更。


  二、省本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可以办理社保卡业务吗?


  答:可以办理,根据参保人需求,目前,在省医保事务中心临时增设了省本级社保卡业务经办专门窗口,专门窗口服务内容涵盖全省社保卡通办的全部业务。过渡期结束后,我们将根据参保人需求,在一定时期内保留该服务窗口。


  温馨提示: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省本级社保卡业务经办专门窗口在锦江区永兴巷15号2号窗口,电话028-86523351。


  三、刷社保卡支出的是医保卡个人账户金额吗?


  答:是的。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省本级换卡过渡时期内,医保卡与社保卡可以并行使用,两个卡刷卡结算支付的费用都是医保卡账户金额。


  温馨提示:医保卡使用原有密码,社保卡使用社保功能密码。


  四、启用社保卡后,异地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能合并到社保账户吗?


  答:可以。社保卡社保功能激活后,原省本级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将会自动关联至社保卡社保账户(而不是金融账户),有异地参保记录的参保人员,只需将原参保地医保关系转移至省本级,就能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的合并,外地账户余额也能自动关联至社保卡社保账户。


  五、不能办社保卡的特殊人员,医保卡上余额如何处理?


  答:对因死亡、持卡人出国(境)定居户籍注销、港澳台定居户籍注销、被收监判刑开除公职被终止社会保障服务的,或持卡人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省本级医保关系,申请办理医保关系终止后,没有及时办理个人账户清退的,在过渡期内,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继续使用,也可由单位经办人或委托人,按照规定办理省本级医保个人账户清退。


  温馨提示:医保个人账户清退可咨询028-86523351。


  六、“四川医保”APP医保关系绑定使用哪张卡?


  答:近期,“四川医保”APP已在全省推广应用,省本级参保人在APP上绑定医保关系时可使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绑定:


  (一)省本级医保卡(磁条卡)上的个人编码(900开头的9位编码);


  (二)社保卡上的社会保障号码;


  (三)社保卡上的银行卡号。


  温馨提示:2020年1月1日后,使用医保卡注册的省本级用户在医保卡停用后,需重新使用社保卡进行绑定。


  七、启用社保卡后是否会影响原有的医保短信接收?


  答:不会影响,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仍为参保人员在医保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


  温馨提示:短信接收手机号码变更服务电话:028-86522536。


  八、停用医保卡后,使用社保卡在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是否会有影响?


  答:不会。启用社保卡后,只是新旧两卡的使用更替,就医、购药结算方式与原来完全相同。


  九、省本级启用社保卡,是否会影响医保报销待遇?报销流程有改变吗?


  答:启用社保卡,只是将原省本级医保卡的功能转移到了社保卡的社保功能中,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结算流程与原来完全一致。


  十、省本级医保卡停用后,已经办理的门诊特殊疾病备案是否还有效?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答:原备案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办理。


  十一、启用社保障卡后,就医购药时原“三目录”编码是否会有影响?


  答:不会有影响。使用社保卡以后,定点医药机构对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仍然按照原有编码进行上传和结算;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信息,可登录“四川医保”APP进行查询。(黄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