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


  《关于补收2021年度


  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就2021年度缴费基数调整


  造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差额部分进行补收


  详情如下


  一、补收对象


  本次补收单位为2021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补收人员为2021年度参保状态为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当年因退休、新增、调动、暂停、中止参保、死亡等原因致使个人年度内参保单位发生变动的参保人员不纳入本次补收范围。


  二、补收时间


  本次补收所属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补收标准


  本次补收以医保部门核定的2021年度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为基础,核定后和核定前缴费基数差额为参保单位月度补收额。


  2021年度安庆市职工医疗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 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


  四、补收方式


  2022年11月底前医保部门确定补收单位和金额,并生成 2021年度补收计划发送税务部门,各参保单位应在 2022年12月完成缴费。请各参保单位按上述要求及时做好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的补收工作,以免影响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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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 编辑: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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