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医保协议关系的公告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有关规定,阿巴嘎旗特惠大药房有限公司、阿巴嘎旗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阿巴嘎旗平济大药房有限公司共3家药店于2月25日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并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自保险中心批准通过之日起,阿巴嘎旗特惠大药房有限公司、阿巴嘎旗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阿巴嘎旗平济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医保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监督举报电话:0479-2308033 2308022。


  特此公告。


  阿巴嘎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