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咨询:在哪些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答复: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就医,参保职工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可以报销。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微官网”-“职工普通门诊定点”或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通知公告”可以查询全市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名单。


  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咨询:职工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了吗?具体怎么规定的?


  答复:自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在烟台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不变,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具体为:在一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二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65%、三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55%。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70%、60%。


  咨询:是否可以将医保卡借给他人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答复:不可以。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去就医报销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咨询: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乙”类药品有什么区别?


  答复:根据国家医保局有关规定,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药品费用可以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照医保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药品费用要按比例个人先承担一部分,余下的药品费用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简单来说,甲类药品医保可以报销的钱=药品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乙类药品可以报销的钱=(药品费用-个人首先自负部分费用)×报销比例。(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柳林


  审校: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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