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港,公积金可继续作买房首付了,办理攻略→
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
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业务
这份攻略赶紧收好
时间范围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在贵港市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含父母、子女账户)内余额,并委托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该政策实施期限为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例:黄先生在我市购买一套预售商品住房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提取确认表》,则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若黄先生购买已取得不动产权登记的商品住房(二手房)或商铺,则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适用范围
哪些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业务?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例:梁先生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住房,若梁先生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首付款,则梁先生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供相应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村委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一同申请办理该业务。
注意事项
本通知仅适用于在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不适用于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咨询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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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主办 中共贵港市委网信办指导
贵港市融媒体中心/贵港新闻网出品
内容来源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 编 ▍首席新媒体编辑罗英
值班编辑 ▍黄倩倩
校 对 ▍覃秋霖(见习生)
值班主任 ▍谢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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