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方公众号发布


  广东全面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


  在先期启动的试点城市


  不断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


  其余地市


  今年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


  到今年年底


  DRG/DIP支付方式


  将覆盖全省所有


  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


  广州、深圳、珠海、


  汕头、佛山、河源等


  6个试点城市


  已完成国家DRG/DIP试点任务


  其他地市


  除了汕尾选择了“DRG付费”模式外


  惠州、茂名、江门、中山、湛江等市


  均选择了“DIP付费”模式


  全面推进改革工作


  和传统支付方式相比


  新的支付方式


  有利于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


  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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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什么是“DRG付费”“DIP付费”?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按服务项目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单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等。其中,按服务项目付费是运用最早、使用最广泛的支付方式。


  “DRG付费”是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疾病按照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治疗成本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组,制定医保支付标准。一般来说疾病越严重、治疗方式越复杂,医保支付标准就越高。


  “DIP付费”是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结合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并按此标准向医院付费。


  这两种改革都是通过打包定价的方式,促进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促使医疗服务提供方主动控制成本,为参保群众提供健康所需要的最适宜的服务。


  02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如何影响医院诊疗行为?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疾病治疗打包确定一个支付标准,结余费用成为医院收益,超额费用医院自负,能够推动临床路径更科学、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通过结余留用等方式,让患者、医保和医药机构在降费提质上能够相向而行。


  03


  医保和医院之间的支付方式改革


  和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国家医保局分别于2019年底和2020年启动了DRG付费和DIP付费的支付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医疗机构在新付费模式下,主动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诊疗、医药以及耗材项目,精细化管理程度提高。医院的效率、资源配置等多项绩效指标均有了明显改善,比如例均费用、医药耗材费用、住院时长等指标逐年下降,给老百姓看病就医减轻了负担。


  来源:广东医保、羊城晚报、新华社、中国医疗保险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