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沧源融媒”2月2日消息,云南省临沧市将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积极支持缴存职工刚需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临沧市将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家庭(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家庭(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同时,统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按不低于20%执行,二套房按不低于30%执行。


  提高二孩以上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及贷款额度。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房且租房自住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购建首套自住住房,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