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每年不低于400元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通知》称,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通知》强调,各级财政补助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挪用。
在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方面,《通知》明确要求稳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一是继续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落地落实。二是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保障精准度。三是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在促进居民连续参保的激励方面,《通知》要求各省对连续参保人员设置相应的激励措施并严格执行。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两项措施独立设置,均自2025年起执行,符合激励条件的,均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均不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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