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看到一张基本养老金的核定表,表中有310.97元的独生子女费并入了基本养老金,这种情况不多见。


  其他地方,独生子女费大多一次性发给。也有通过社区发给的,那都属于地方财政拨款。是在养老保险基金外单列的。


  而这张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中的独生子女费,是社保发放的。见下图表:


  另外,这张核定表中,有好几个数据也不太容易明白,有必要给朋友们说说。


  一、不太容易看明白的数据


  1、基本情况栏中,有六个时间,其中首次缴费年月、建立个人账户时间的用途让人迷惑;


  2、缴费年限情况中,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与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中所用数据的矛盾;


  3、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17年是如何计算出的;


  4、独生子女证加发5%基本养老金,它的基数是什么;


  5、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797.8是哪一年的。


  二、养老金计算基本参数的计算


  1、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797.8元,是贵州省2021年的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用于2022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核定的。


  2023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核定,应该用贵州省2022年的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858元。所以可以确定地说:这张《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核定的养老金,应该仍然是预发养老金,将来仍然要用6858元重新核定这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2、视同缴费年限(月)


  =(个人首次缴费年-参加工作年)×12+个人首次缴费月-参加工作月


  =(1992-1981)×12+4-1


  =11×12+4-1


  =135个月


  但用于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首次缴费年月却是用1993年1月1日。


  3、1992年12月31日以前缴费年限


  =((首次缴费年-参加工作年)×12+首次缴费月-参加工作月)÷12


  =( (1993-1981)×12+1-1)÷12


  =(12×12+1-1)÷12


  =144(个月)÷12


  =12年


  用于过渡性养老金计算的参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年限,截止时间为1997年12月31日。


  4、参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年限


  =((视同缴费截止年-参加工作年) ×12+视同缴费截止月-参加工作月+1)÷12


  =((1997-1981) ×12+12-1+1)÷12


  =(16×12+12-1+1)÷12


  =204÷12


  =17年


  5、实际缴费年限(月)


  =(退休年-个人首次缴费年)×12+退休月-个人首次缴费月+1


  =(2023-1992)×12+4-4+1


  =31×12+4-4+1


  =373个月


  用于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计算的实际缴费年限,政策规定的首次缴费年月用1993年1月1日。


  6、1992年12月31日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


  =((退休年-政策规定的首次缴费年)×12+退休月-政策规定的首次缴费年月+1)÷12


  =((2023-1993)×12+4-1+1)÷12


  =(30×12+4-1+1)÷12


  =364(个月)÷12


  ≈30.33年


  7、缴费年限合计(月)


  =(退休年-参加工作年)×12+退休月-参加工作月+1


  =(2023-1981)×12+4-1+1


  =42×12+4-1+1


  =508个月


  8、用于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总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合计(月)÷每年12个月


  =508÷12


  ≈42.33年


  9、建账后实际缴费平均指数


  我没有本例退休人员的历年缴费基数,不能演示实际缴费平均指数的计算过程。


  10、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992年12月31日以前缴费年限×1)+(1993年1月1日以后缴费年限×建账后实际缴费平均指数)]÷


  总缴费年限


  =[(12×1)+(30.33×1.3289)]÷42.33


  =[12+40.305537]÷42.33


  =52.305537÷42.33


  ≈1.23566


  ≈1.2357


  黔劳社厅发[2006]20号文件规定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


  11、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为人员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6797.5×1.2357


  =8399.67075


  ≈8399.67元


  三、新办法养老金的计算


  1、基础养老金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缴费每满1年发给比例


  =(8399.67+6797.5)÷2×42.33×1%


  =7598.585×42.33×1%


  ≈3216.48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应计发月数


  =139534.42÷139


  ≈1003.8447


  ≈1003.84元


  3、过渡性养老金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参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年限×过渡系数


  =8399.67×17×1.4%


  =1999.12146


  ≈1999.12元


  4、小计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3216.48+1003.84+1999.12


  =6219.44元。


  5、独生子女证加发5%基本养老金


  =小计×加发比例


  =6219.44×5%


  =6219.44×0.05


  =310.972


  ≈310.97元


  6、核定基本养老金


  =小计+独生子女证加发5%基本养老金


  =6219.44+310.97


  =6530.41元


  四、总结


  1、贵州省企业退休人员计算养老金的相关时间段比较复杂:有个人首次缴费时间,省统一首次缴费时间,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但个人首次缴费时间好像没有用到养老金的计算,意义不大,且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如那个视同缴费年限(月)135个月和实际缴费年限(月)373个月,对于养老金的计算没有一点用处,只会让退休人员迷惑。


  2、贵州省用于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计算的首次缴费年限是1993年1月1日,用于过渡性养老金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是1996年1月1日的前一天。


  3、贵州省将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补贴计算并入到了基本养老金中,这是退休人员的是有利的,退休以后,历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挂钩上年度养老金基数项的数额就多了311元,2023年挂钩0.7%,可多增加2.18元基本养老金;2024年挂钩1.08%,可多增加3.38元基本养老金。


  这是其他各省市都不常见的。


  下附作者研究重算的本例养老金核定表,将用于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的视同缴费年限(月)和实际缴费年限(月)分别修改为144和364,见下图表:


  如果使用2022年的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858元核定2023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本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应该是下图表的养老金金额:


  重新核定后的养老金,只增加了不到50元。


  您用我上述的计算方法,用手机上的计算器重新计算一下,看看我算的有没有误差?


  本文今日头条首发,严禁搬运洗稿盗发。平台已全网维权,搬运洗稿盗发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