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医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于2025年1月1日上线“医保电子处方”。待“医保电子处方”正式实施后,门特参保人到东莞市门特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后,由医师开出门特药品外配电子处方,门特参保人使用手机在“粤医保”小程序上选择门特药店,电子处方经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流转至门特参保人前往的门特药店,门特参保人到达门特药店购药即可现场办理“一站式”结算。


  回溯至今年10月,国家医保局出台《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抓紧部署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功能,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确保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提供处方外配服务”。


  在这一政策背景下,东莞市积极响应,现已有超过80%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连接上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只要把符合条件的门特药店也接上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就可以真正实现“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待遇“一站式”结算的目标。目前东莞市已有门特药店235家,其中部分已具备现场联网结算功能,这些门特药店通过简单的改造后,便能快速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以此保证门特药店尽快实现便捷性服务。


  门特参保人如今就医购药,将迎来哪些具体的利好?一起来看!


  新政实施后,门特参保人外配处方的就医购药流程


  为了让群众有充足时间适应“医保电子处方”的使用,让门特药店有足够时间进行系统改造,东莞市医保局设置了为期半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前),旧门特药店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系统改造,改造成功即可成为新门特药店,届时东莞市医保局将会在东莞医保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


  过渡期内,门特药店完成改造、满足上线“医保电子处方”条件的,门特参保人就可以在门特药店直接办理“一站式”结算(具体流程请参照正式实施后通过电子处方流转的情况)。


  在此期间,原门特就医购药的相关操作可继续保留,即门特患者仍可以凭门特选定医疗机构纸质外配处方到235家可开展门特业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外配门特药品。除部分已具备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零售药店可提供现场直接结算服务,其余定点零售药店则需垫付费用后,再凭发票到医保经办部门(或医保经办部门指定的窗口)办理零星报销。


  温馨提示: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具体就医购药流程如下图所示:


  正式实施后(2025年7月1日起),通过电子处方流转的情况下:


  门特参保人到东莞市门特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后,由医师开出门特药品外配电子处方,门特参保人使用手机在“粤医保”小程序上选择门特药店,电子处方经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流转至门特参保人前往的门特药店,门特参保人到达门特药店购药即可现场办理“一站式”结算。


  温馨提示:建议门特参保人选择门特药店之前与门特药店进行电话沟通,先了解外配处方门特药品的相关信息及库存情况!


  未通过电子处方流转的情况下:


  未通过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流转的门特药店购药费用,不再回医保经办部门(或医保经办部门指定的窗口)报销待遇,而是凭相关材料返回开具门特药品外配处方的市内门特选定医疗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具体就医购药流程如下图所示:


  “医保电子处方”的医药衔接机制


  当门特参保人所持门特药品外配纸质处方符合外配要求,但门特选定医疗机构没有为门特参保人开出“医保电子处方”时,有什么办法可以进行补救呢?


  为保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享受门特待遇,市医保局建立了“医药衔接制度”,即只要门特参保人所持有的纸质外配处方是符合门特药品外配要求的,可以由门特药店与开出外配处方的门特选定医疗机构进行沟通,由门特选定医疗机构“补开医保电子处方”,经门特药店与门特参保人核实身份后,即可为门特参保人办理“一站式”结算的服务。


  “医保电子处方”的适老化配套服务


  考虑到大多数门特患者都是年迈的老年人,从纸质处方过渡到电子处方可能会不太适应,东莞市医保局特别关注适老化方面的配套。老年人操作手机选择药店有困难的,门特药店可帮忙解决。老年人只要在门特药店核验本人身份后,门特药店就可以帮忙到电子处方池内把属于老人的处方调取出来,直接进行配药,让老年人就医购药少跑腿。


  【相关】


  东莞市医保局新出台的“医保电子处方”只是门特药品外配形式的一个升级改造,并不会对以往的就医购药习惯造成影响。东莞在推动“医保电子处方”运用的同时,也考虑到群众过去的就医购药习惯,电子处方与纸质处方并行运作,达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的。


  近期,已申请门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门特药店正紧锣密鼓地开展系统改造工作,下一步,东莞市医保局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中公布已完成系统改造,正式上线“医保电子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及门特药店名单,敬请关注。


  南方+记者 龚菊


  东莞医保 宣


  【作者】 龚菊


  东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