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


  通过国家医保药品谈判,


  很多百姓急需的药品


  进入了医保目录,


  价格也降了,


  但是一些患者却发现,


  有些药在医院买不到。


  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公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所谓“双通道”,就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通俗点说,就是纳入医保的药品,如果在医疗机构买不到,药店也可以买到,并且享受和医疗机构同等的报销政策。这也是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


  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到“双通道”管理机制中呢?目前还只是指导意见,需要各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但有这样几个基本原则,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


  “双通道”药品可据情况变化定期调整


  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原则上由省级医保行政部门按程序确定。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用药需求等方面的因素,对谈判药品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双通道”药品可根据情况变化定期进行调整。


  针对医保谈判药品进院难问题,近期,国家医保局已经从2020年新增的谈判药品中筛选出首批临床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强的19种药品,安排相关企业报送了已配备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查询。


  将药店纳入 解决百姓购医保药品难问题


  为什么要实行“双通道”措施?主要就是为了解决一些医院买不到医保药品的问题。


  但是为什么药品已经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医院里却可能买不到呢?首先,一粒药要想进入医院,有很严格的程序。


  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副主任 赵斌:目前大型的三甲医院,通常不会超过1500种,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等级、不同定位的医院收治患者的疾病谱不同,临床药物治疗需求也不同,因此医院药品的遴选主要与医院的功能定位、与临床科室的专业方向非常密切相关,不同医院的药品目录也存在非常大的差异。


  费用药占比等影响医院配备药品意愿


  近日,在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举行的研讨会上,多位专家表示,我国实行新一轮医改以来,在公立医院取消医院端15%药品加成后,医院药房由原本能够维持日常药房管理的成本支出变成了公立医院的亏损部门。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副研究员 曹庄:在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后,药品准配备、储存、耗损等成为公立医院的成本,药品对医疗机构从盈利因素变为成本因素,这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配备药品的意愿。从全国来看,除了2018年准入的17种抗癌药以外,针对其他国谈药品仍然有地区将它纳入药占比、资金费用增幅等考核指标范围,这也影响了公立医院配备药品特别是费用较高的创新药的积极性。


  “双通道”都畅通 还需系统性改革


  多了一个药店的通道,对症的良药能及时用上,这当然是好事。但对大部分患者来说,用什么药主要还得听医生的,而医生显然对自己医院里的药更熟悉。所以进医院这条通道的畅通同样重要。“双通道”都畅通,对患者才是最好的保障。


  当然,这对医院相关制度的改革又提出了加速的要求。公立医院必须要坚持公益性,但现实的成本负担也需要正视。所以,要把好事彻底办好,改革的系统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来源: 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