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保业务实现“全省通办”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事项高效办,近日,青海省医保局制定印发《青海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工作方案(2024版)》,打破属地限制,打通办事堵点,有效解决参保群众办事“两头跑”“折返跑”问题,高频医保业务实现“全省通办”。
《方案》明确全省医保通办标准,统一经办审核事项及流程。“两病”认定及备案、生育保险备案登记和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等12项高频事项在全省县(区)级以上医保经办机构(含商保公司医保经办机构)已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满足参保群众“就近、便捷、高效”办事需求,持续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青海省实现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医保


为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近日,省医保局实现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为新生儿尽快参保和享受医保待遇提供了便利。
按照“最少必须”原则,最大程度精简办理所需证明材料,从源头上打破新生儿参保需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限制,实现以《出生医学证明》为身份标识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将经办窗口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按照“不受户籍地限制、自愿申报参保地、各级经办人员及时审核”的流程要求,将新生儿参保登记纳入医保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事项,有效解决了新生儿家长垫付医疗费、往返奔波办理参保等问题。
来源:西海都市报

监制:刘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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