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


  防疫期间,我市公积金现场办理


  需提前电话预约


  【全文如下】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各住房公积金


  窗口业务受理办理工作的通告


  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委、市政府已于1月25日正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传播蔓延,自2020年2月3日起,调整市本级和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业务受理办理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行预约办理。对不是特别紧急的事项,尽量延后到疫情平稳后再来办理,对确需到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可以通过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指定窗口办理。


  预约咨询电话:


  ●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0830-3162637;0830-3114548。


  ●龙马潭区管理部窗口:0830-2522176;0830-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窗口:0830-4213698。


  ●泸县管理部窗口:0830-8183975;0830-8181864。


  ●合江县管理部窗口:0830-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窗口:0830-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窗口:0830-7211062;0830-7771562。


  二、严格进出管控。请办事职工积极配合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疫情排查,服从防疫管控。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