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岳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严格审核在衡阳等地购房后要求提取


  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的通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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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严格审核在衡阳等地购房后


  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的通知


  各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我中心的调查,近段时间我市部分缴存职工通过在衡阳、邵阳等地购买住房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较为突出。为了防范资金风险,打击违规提取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决定对在衡阳、邵阳购买住房并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提取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工作地(在当地正常缴纳社保或医保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提取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在衡阳、邵阳的(以上三项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才允许在当地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中的购房地有向其他城市扩散的,我中心将酌情对相关城市的购房行为进行相应限制。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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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岳阳晚报全媒体 记者 陈垦 通讯员 李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