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回应三八节给120名员工发金链,公司有义务发额外奖励吗
2025年3月6日,安徽淮北的一家幼儿园为庆祝三八妇女节,给其旗下两家幼儿园近120名员工每人发放了一条金项链作为节日礼物。
这些员工不仅包括教师,还包括保洁、保安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等。
园长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老板一直对员工非常大方,并希望通过这样的惊喜来提升员工的职业幸福感,从而更加用心地对待小朋友。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现在的老板们都是这样吗?用几万块钱的金链子就企图买断员工的忠诚和努力,这简直是现代版的‘金钱交易’。”
也有网友认为,说得好听是福利,实际上是想让员工更卖力工作,还不就是看中了这份‘恩情’背后的价值?真有良心的话,不如提高基本工资,少点花架子多点实在。”
那么,公司或单位是否有义务在节假日给予员工额外福利呢?
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除了法定假日应当支付相应工资外,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特定节日提供额外福利。
因此,是否发放节日福利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政策和财力情况。
在这个案例中,幼儿园选择以发放金项链的形式给予员工节日福利,这属于企业的自主行为,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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