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是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日前,记者从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3月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出台以来,截至4月份,宜兴市已减免相关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4.1亿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相关政策,我市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部分,免征时限是2月至6月,共5个月时间;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时限是2月至4月,共3个月时间。以4月份为例,我市共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近1.4亿元,惠及1.3万余家企业(单位)、22万余名参保职工。


  此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在享受减免政策后本年度内缴费仍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缓缴政策执行期截至2020年12月,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费款所属期为当期发生的社会保险费。(见习记者马溪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