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唐山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的通知》、《关于调整2018年7月份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详情如下↓↓↓


  养老保险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8年度


  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发布2017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市统计局公布数据,现就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在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签订了缴费协议),并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


  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依据及缴费比例


  2018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依据为上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8.83元,交费比例为20%(其中12%纳入社会统筹,8%计入个人账户)。


  三、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划分及缴费标准


  1、第1档(社平工资100%):月缴费 1087.77 元,年预存 13200元(含代理费);


  2、第2 3档(社平工资60%):月缴费 652.66 元,年预存 8000 元(含代理费);


  3、其它缴费档次的缴费标准请参保人员到我中心业务大厅查询或关注唐山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微信公众号。


  四、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


  1、请参保人员持本人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存折或银行卡(建行或农行)(提示:千万不要往社会保障卡内存款)到就近银行网点预存本年度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


  2、根据唐山市社保局通知,今年养老保险费扣款将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对2018年1-6月进行扣款;第二次,对2018全年进行扣款。


  3、请参保人员在6月底前或在10底前存足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


  五、缴费档次的变更


  今年唐山市社保局对养老保险费扣款时间进行了调整,因此我中心对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请需要办理养老保险档次变更业务的参保人员,从即日起至6月29日本人携带《养老保险参保协议书》、身份证到业务大厅办理档次变更手续,并按变更后的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变更后,本年度内无法再次变更。


  自2019年起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办理时间改为1-5月份。


  六、特别提示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必须当年完成,不允许跨年度缴费,请各位灵活就业参保者务必按规定时间存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不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及时到我中心办理停保手续;如因参保人员预存的养老保险费和代理费不足导致当年扣款不成功,按规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将会中断。如参保人员明年还想继续缴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明年新缴费标准存款或来我中心办理缴费。


  养老业务咨询电话:


  2806172、2806173


  医保业务咨询电话:


  2806174、2806175


  退休业务咨询电话:


  2806179、2806386


  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


  医疗保险


  关于调整2018年7月份医疗保险


  相关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确保每位参保人员2018年8月-2019年7月医疗保险费能够及时缴纳,7月份将集中时间进行业务结算,届时将对下列医保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医保新参保、接续业务于7月份全部暂停办理;


  2、已参保人员复保、转出、停保业务于7月1日至7月10日办理,11日开始停止办理;


  3、以上各项业务自2018年8月1日起恢复正常办理时间。


  请广大参保者互相转告!


  (来源: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