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至16%,基数上下限也调
南都·深圳大件事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再降社保费率,自5月1日起,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此外,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调整。这也意味着企业的社保成本降低,经营成本也随之减少。
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今日公布《深圳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另外,适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将深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调整至16%。
这意味着企业的社保成本降低,比如一名员工缴费工资是10000万元,以前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20%,就是企业要为员工缴2000元,降到16%后,只需缴1600元,减少400元。
此外,自5月1日起,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适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调整深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下限。上述执行时间均为养老保险费对应的费款所属期。这也意味着企业的社保成本降低,因为上年度深圳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要比全省多,缴费基数工资降低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下限也在降低。
另外,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失业保险费总费率继续维持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7%;工伤保险在执行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各参保单位现行缴费费率继续维持阶段性下调3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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