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及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受到的影响,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和职工返岗期间的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现就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般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统筹地区或山东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以高值为基准);


  4.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按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二、申报流程


  企业专管员可登录滨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rs.binzhou.gov.cn/)首页→网上服务大厅→单位办事→滨州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直接进行申报即可。


  1.登录滨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rs.binzhou.gov.cn/),点击“网上服务大厅”。


  2.点击单位办事中的“社保单位登录”,进入“滨州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单位账号登录。


  3.登陆后在“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进行申请即可。


  4.进入申请界面后,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企业职工及缴费情况等基本数据直接显示(其中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金人数可直接通过系统调取,上年度裁员人数根据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进行匹配,并自动计算出裁员比例。)


  5.点击“稳岗补贴类型”,选择一般企业(系统自动显示返还比例并计算返还金额)。


  企业应如实填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便于后期资金拨付使用。


  6.信息全部填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后,系统自动生成《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点击打印,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材料中的申请报告一栏。


  7.点击下一步即可自动依据失业保险参保隶属关系推送至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审核后,将及时将信息反馈。


  8.企业通过单位端待办事项中查询审核结果。


  三、公示及发放


  审核通过后,市人社局对审核通过的稳岗返还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直及各县(市、区)于月底前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


  四、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为确保企业顺利办理申报工作,企业经办人员可随时拨打12333热线电话、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或微信工作群进行咨询。


  市 直:3162635 3162637


  滨城区:8330119


  沾化区:7323795


  邹平市:4266597 4264569


  惠民县:8197091


  阳信县:8260252


  无棣县:6781837 6781839


  博兴县:2399082


  开发区:8100058


  高新区:3160115


  北海新区:8177790 2258206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