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32996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想问下流产费用的报销。到今天,我对象怀孕9周多了去医院检查说发育不好,需要终止妊娠。想问下如果终止妊娠的话,费用在医院就能报销么?需要什么资料,能报多少?我对象是事业单位的,谢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在生育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流产的,可享受定额400元医疗费待遇,在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流产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材料:1、身份证或社保卡;2、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原件、复印件;3、门诊或住院病历;4、门诊或住院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