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井陉县社保局根据《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过核实,下列34待遇领取人已经去世,按照政策规定应从当事人去世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井陉县社保局发公告,要求上述人员名单中所涉及的收益人和法定继承人,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到县社保局,协助核实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县社保局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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