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202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2472元和1740元,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为5392元和17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赣州头条#


  解读: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月缴存基数上限=(89889×3)/12≈22472(元)


  月缴存额上限=22472×12%×2≈5392(元)(向下取偶数)


  月缴存额下限=1740×5%×2=174(元)


  注意: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伙食补助、降温费、取暖费、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生育津贴、人才引进补贴、独生子女费、电话费、卫生费、安家费及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等不纳入缴存基数计算。


  二、


  政策执行时间


  基数调整执行的缴存年度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