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的1月1日开始,所有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的参保人员,如果因为疾病或者是非因工伤而致残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将再也无法按照之前的政策,病残男职工年满五十周岁,病残女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提前十年或五年退休了。


  而之所以现如今病残职工不能因病残原因提前退休,主要是因为去年下半年的时候,人社部以及财政部共同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文件,将原本执行的病退政策给停止了,改成了向病残职工按月发放病残津贴,资金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方式。


  也就是说今年起,病残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将不能提前退休,而是领取病残津贴,只有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正式享受退休待遇。


那病残津贴究竟是怎么发?发多少呢?

  新规中明确规定:病残津贴是根据参保人申领病残基金的时候的年龄,以及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来决定病残基金按月发放的标准以及发放的时长。


  而病残津贴目前共有三种发放标准:


  首先第一种,如果病残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并且病残职工申领病残津贴的时候,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只剩下五年或不到五年的时间。那么,病残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按照病残职工参保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来发放相同标准的病残津贴。


  换句话说,就是虽然病残职工不能提前退休,只能领病残津贴,但是享受到的待遇还是和之前提前退休的待遇是一致的。


  而且,病残津贴的发放标准还不是一直都固定不变,也是会随着国家每年的养老金调整而调整,与正常退休的职工每年养老金上涨是一样的。


  病残津贴的第二种发放标准则是,如果病残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但是病残职工申领病残津贴的时候,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还差五年以上的时间。那么,病残津贴的发放标准则是按照病残职工参保地当地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来发放。


  也就是说,如果病残职工距离退休年龄还差五年以上的时间,虽然领取到等同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病残津贴,但是是无法享受到正常退休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待遇的。


  当然,病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也是随养老金的调整来调整的,就比如去年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上调了3%,那么病残职工的病残津贴也上调3%。


  那么,最后一种病残津贴的发放标准,是病残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那么,病残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按照病残职工参保地的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来发放12个月到57个月的病残津贴,并且病残津贴也随养老金调整而调整。


  而病残津贴的发放时间则是根据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来决定的,如果缴费年限不足5年,那么可以领取12个月的病残津贴,也就是说哪怕病残职工在申领病残津贴之前,只缴纳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那么同样也是可以领取12个月的病残津贴的。


  如果病残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是在五年以上,那么每多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则多发放3个月的病残津贴。


  另外,如果病残职工需要申领病残津贴,需要先到病残职工参保地地级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只有得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才能够领取病残津贴。


  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千万不要试图通过欺诈或者伪造等方式来骗取病残津贴,因为哪怕你通过违法违规的手段取得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领取到病残津贴,但是会有相关人员对病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


  如果复查后发现领取病残津贴的“病残职工”并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仅会停止发放病残津贴,同时还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去试图骗取病残津贴。


  最后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病残职工在领取病残津贴期间,是不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如果病残职工继续就业,缴纳养老保险,那么从恢复缴费的第二个月来说,停止发放病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