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巴中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巴教体函〔2021〕39号)等文件规定,经单位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复核,形成了南江县2023年度教师职称改革人员过渡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若有异议,请在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工作日期间09:00-12:00、13:00-17:00以真实姓名电话或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827-8225299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办公室0827-8222534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