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的三月,兴义市正式启动2024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这项工作旨在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就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年审申报简便高效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需在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完成年审申报。申报方式包括线上与线下两种途径,单位可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材料,也可携带单位公章前往兴义市残联线下办理。年审所需材料包括工资发放记录、残疾人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等,确保申报内容完整无误。


  保障金征收政策明确


  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按年一次性缴纳。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单位,保障金缴纳额可减半;未达到1%的,则需按照应缴费额的90%征收。同时,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缴保障金。


  计算方式清晰明了


  保障金的缴纳额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数×1.5%-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按时缴纳 避免滞纳风险


  用人单位需按时完成保障金缴纳,以免影响企业信用。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的单位,将收到整改通知,并需在限期内补缴。逾期未缴者,除需补足欠款外,还将按每日5‰的比例加收滞纳金,甚至可能面临强制执行。


  携手共筑公平就业环境


  推动残疾人就业不仅是政策要求,更是社会责任。希望广大用人单位积极履行义务,共同为残疾人提供公平就业机会,助力他们实现自身价值,创造更加包容和谐的就业环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雯


  编辑 宋 洁


  二审 张 恒


  三审 陈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