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2016年1月1日起海门市自来水价格将作调整,并在城区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为此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在年前调整自来水价格?


  答:本次自来水价格调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5]24号)和有关会议精神,需要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海门市按照2014年城区自来水公司售水实际,涉水收费中污水处理费原加权平均1.01元/吨,达不到规定标准,需要提高。农村涉水污水处理费也有微调。


  二是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15]43号)。海门市需要取消原按不同用水性质征收不同水资源费的做法,统一按区域供水0.20元/吨的标准征收水资源费。


  三是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20号),各地要在2015年底前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本次海门市首先在城区居民中实施。


  四是南通市将从2016年1月1日起上调区域供水价格,由现行0.75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增加0.20元/立方米。上游水价调整需要我们下游水价跟着调整。并且我局对市自来水公司和部分乡镇水厂2014年供水成本监审发现,因供水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也需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


  问:本次自来水价格调整经历了哪些程序、步骤?


  答:根据新的《江苏省定价目录》,自来水价格属于政府定价项目,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我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先后经历了调价启动、座谈调研、成本监审、价格测算、公告公示、价格听证、定调价集体审议、风险评估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公布实施。


  问:本次水价如何调整?


  答:根据前述调价理由,并充分考虑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后,本次城区自来水价格中基本水价平均上调了0.1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平均上调了0.22元/立方米,水资源费不分种类统一为0.20元/立方米,农村到户水价按区域供水同网同价的要求与城区实行同价。另外专门针对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根据政策规定的不同阶梯基本水价比、水量覆盖面的要求,制定了城区居民阶梯水价。调整后,城乡到户水价居民生活用水3.05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水4.1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5.37元/立方米,公益用水2.35元/立方米;城区居民生活阶梯水价,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68立方米及以下)3.0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68至216立方米)3.9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16立方米以上)6.63元/立方米。


  问:什么是居民阶梯水价?为什么要实行居民阶梯水价?


  答:居民阶梯水价是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俗称,也即用水超过一定的标准要执行相对较高的水价。实行居民阶梯水价是为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问:海门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实施范围是什么?如何操作?


  答:海门市阶梯水价的实施范围为城区市自来水公司直供水中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以3人及以下人口家庭为模式,凡家庭年用水量在168立方米及以下按第一阶梯水价3.05元/立方米收费,家庭年用水量在168至216立方米(含)按第二阶梯水价3.94元/立方米收费,家庭年用水量在216立方米以上按第三阶梯水价6.63元/立方米收费。


  问:前一个问题中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操作办法是如何确定的?


  答:为促进节约用水,国家、省相关职能部门对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有专门的政策要求。《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20号)规定“各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第一、二阶梯水量按覆盖85%、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基本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缴费周期以月或年度计量由各地实际确定”。海门市本次居民阶梯水价水量测算时,剔除了3立方米/年(含)以下的不正常用户,并根据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适当放宽了第一阶梯覆盖面,较省物价局要求的第一阶梯覆盖面高4.98个点,也略高于南通市。根据城区2014年居民用水实际,第一、二、三阶梯覆盖面分别为89.98%、5.45%、4.57%,也即89.98%的居民将执行第一阶梯水价。


  问:如果家中人口较多,阶梯水价如何执行?


  答:家庭人口为3人以上,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48立方米,由市自来水公司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认定。


  问:与周边县市相比,海门市水价处于什么水平?


  答:长期以来,海门市城乡供水价格一直处于南通市各县(市、区)最低价位。本次南通市提高区域供水价格,涉及区域内如东、通州、启东、海门四个县(市、区),要求12月底完成调价。但到目前为至,仅我们海门完成,其它三个县(市、区)正在调价过程中,相信通过本轮水价调整,我们海门的水价还会处于相对偏低水平。


  问:本次调价对一些特殊群体有哪些优惠措施?


  答:本次水价调整将继续沿用对困难户的水价优惠政策。对城区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以及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户每月每户免收3立方米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