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城乡居民您好,现将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详细介绍解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20日为缴费期,及时缴费,逾期不缴,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普通成年人:380元/年/人


  普通未成年人(学生):380元/年/人


  低保对象:280元/年/人


  重度残疾(一级、二级):180元/年/人


  三、缴费方式


  (一)普通人员正常续保方式。一是通过税务微信小程序(发现—内蒙古社保缴费)、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蒙速办APP、内蒙古税务APP等渠道进行线上缴费。二是前往市区税务部门缴费大厅及各镇税务部门、网点和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等进行线上缴费。


  (二)特殊人员缴费方式。低保人员、重残人员(一级、二级)等,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牙克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费用核定或前往镇、办劳动保障所核定后,可以通过,一是税务APP中的“特殊缴费”功能在手机上缴费或通过税务微信小程序(发现—内蒙古社保缴费)、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蒙速办APP、内蒙古税务APP等渠道进行线上缴费。


  (三) 新参保人员(含断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牙克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费用核定后,一是通过税务微信小程序(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蒙速办APP、内蒙古APP等渠道进行线上缴费。二是前往市区税务部门缴费大厅及各镇税务部门、街道劳动保障所等进行线上缴费。


  (四) 新生儿。从2021年12月1日起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拿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和新生儿户口簿两个复印件印到一张纸上到医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未在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缴纳医保费的,需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不设置等待期,缴费后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五)外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或签署个人未参保承诺书,方可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优化征缴服务


  结合疫情期间,全面推行“不见面”城乡居民缴费工作,大力推广手机缴费,不出门、掌上办、省时又省力。缴费方法:


  识别税务缴费二维码→我要缴费→输入身份证号→输入姓名→输入捆绑手机号码→点下一步→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下一步→选择自主缴费→缴费年度选择2022年确定→应缴费额选择380.00元确定→提交→确认缴费→允许云缴费官方→支付缴费→确定缴费成功→等待税务入账以后在首页自行打印缴费凭据开具→缴费完成。


  五、城乡居民享受待遇政策


  (一)城乡居民住院门槛费怎样收取?


  基本医保


  医院级别


  门槛费


  合规费用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200


  1500元以内100%,1500元以上90%


  二级医院


  400


  75%


  三级医院


  800


  60%


  转住呼伦贝尔市以外


  1000


  60%


  小贴士:在低级医院门槛费低,报销比例高,自付少,尽可能使用医保目录用药,一定报销多!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住院费用报销


  ☆门诊慢性病


  ☆普通门诊


  上述三项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8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42万元。报销条件:一是按时参加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三是医保报销的费用必须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项目、药品,简称合规费用。


  (三)普通门诊待遇


  不住院、没有慢性病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可在各定点乡镇卫生院、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就医,不设门槛费,按60%比例报销,封顶线为150元。


  (四)普通慢性病报销比例


  高血压


  原发性高血压三期


  60%


  1000


  轻症高血压


  50%


  300


  糖尿病


  有并发症的糖尿病


  60%


  1000


  轻症糖尿病


  50%


  600


  (五)看病就医费用怎么结算?


  在呼伦贝尔市区域内定点医院住院、门诊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网上即时结算,参保人员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可。在呼伦贝尔市区域外定点住院发生的费用,经外转就医备案后,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异地网上直接结算(刷医保卡),参保人员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可。进入大病医疗保险的患者,也实行所住医院的费用直接核销,无法直接核销的需持相关病例资料到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进行费用核销。


  来源:市医保局


  编辑:胡梦莹


  编审:赵宗杰 张舸


  终审:李恩广


  总监制:肇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