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原单位有3年的社保没给我缴,我自己可以补缴吗?怎么补?


  答复: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3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应缴未缴年限3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


  咨询: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回原工作地吗?


  答复:不用回原参保地,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就行了,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您也可以选择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都可提供转移申请服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所有地市均已开通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申请之后还可以利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两个模块,查看申请审核结果、跟踪转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