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城镇职工用户包括:


  1、在职职工是指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其中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佣工的个体商户。


  2、无雇工的个体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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