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12月18日,记者从泉州鲤城区人社局获悉,鲤城区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社保补贴”)政策,申报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据介绍,对于具有我省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实现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在社保缴交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2024年受理2023年度社保补贴申请。


  具体补贴对象有九类,包括“4050”失业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人员(以失业登记日期为准,后续无就业记录);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的脱贫劳动力(原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编辑: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