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可以怎么报销医疗费用?定点医院的医保基金能否落实到位?日常的医保报销、缴纳,慢性病开药需求怎么有序运转?国家医保局就医疗救治经费保障落实情况,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


  患者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疫情发生以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问题始终是大家关心的内容。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的还是异地的患者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同时,国家医保局动态调整医保的支付范围,将国家卫健委诊疗方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帮助患者和医疗机构打消顾虑。


  定点医院的医保总额预算超支怎么办?


  目前,为确保收治的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医保部门及时调整了专治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列预算,不占用当年的总额预算指标。


  熊先军介绍,为缓解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医保经办机构向专治医疗机构预付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新冠肺炎的医疗救治。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确保及时结算,保证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月19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部门提前拨付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专项资金171.79亿元,其中湖北预拨付30.16亿元,武汉市预拨付9.02亿元。从目前确诊和疑似患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来看,预拨付资金能够满足现阶段的医疗救治需要。


  目前,全国所有的专治医疗机构都纳入了定点范围,国家医保局还将湖北省和武汉市的救治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的都予以报销。同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第一时间在开业的同时就将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近期武汉市防疫指挥部征用的第四、第五批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武汉市新城医院等也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之列。


  不能按时缴纳和报销医保费用怎么办?


  受疫情影响,很多人无法按时缴纳医保和医保报销,国家医保局采取了常规事项“不见面办”、紧急事项“及时办”、非急事项“延期办”的方式,完善疫情防控期间的医保经办事宜。


  现在可以通过线上办理,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的方式,常规事项“不见面办”;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部分医保经办业务,实行非急事项“延期办”,明确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延期缓缴医保费,缓缴期间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患者,国家医保局要求统一为医保资金的拨付和结算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对于持卡患者,在医疗机构做直接结算,医保支付的部分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再去做结算。对于未持卡或者医保待遇异常的患者,各地特别是湖北省等患者较多的地区普遍采用了医院记账的形式,医保也以预付金为医院提供资金保障,待疫情结束后将统一组织清算。


  慢性病患者用药,能放宽开药量吗?


  一些患有慢性病的患者现在不能及时到医院问诊配药。熊先军说,“我们把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的问题作为‘便民办’的重要内容,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目前,山东、海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对于门诊特殊病患者,支持根据病情需要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北京市支持所有门诊用药在遵医嘱、保安全的情况下,开药量放宽至3个月。


  (经济日报记者 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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