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周五)21:00时——4月1日(周一)24:00时,西安市人社信息化系统将进行数据和应用系统升级切换维护。在此期间,将暂停办理社保部分业务。现就停网期间及网络恢复后相关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停网期间的业务处理


  1、暂停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中心端业务。


  2、暂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3、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保卡、社保卡)刷卡业务。需在定点零售药店刷医保卡(或社保卡)购药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先现金垫付。系统恢复后10日内可凭小票刷卡返现。


  4、暂停办理医疗保险个人门诊(包括职工医保门诊特检特治、门诊统筹、居民门诊统筹)即时结算业务,暂由个人垫付费用,系统恢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补录相关信息,对个人现金垫付费用进行结算。


  5、停网期间个人住院业务(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离休统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在停网期间办理出院的患者,暂停办理结算,系统恢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由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在停网期间办理入院的患者,由医院暂按自费病人对待,待系统恢复后由医院办理入院记账手续,并及时上传数据至医保结算系统;


  3)在停网期间既办理入院又办理出院手续的患者,医院暂按自费病人对待,待系统恢复后由医院办理入院记账手续,并及时上传数据至医保结算系统后结算个人费用。


  6、暂停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7、暂停办理网厅各项社保业务。


  8、定点医药机构(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离休统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用清算工作,系统恢复后5个工作日进行结算。


  9、暂停办理社保卡(医保卡)查询、解挂、密码重置等业务。


  10、暂停政务服务社保一网通办。


  11、暂停人社通APP服务。


  停网期间,全市社保系统各办事服务窗口、柜台依然照常接收各项业务办理资料。如需登陆系统或网络办理的先行受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行办理。


  12333咨询服务热线正常开通,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以及登记办理医保卡挂失等相关业务。同时,西安市人社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同时受理政策咨询等。


  如有定点医院、零售药店等不执行停网期间相关应对措施,可直接向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反映。


  电话:82284680


  (来源: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