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 VS 劳务关系:核心区别与风险防范指南
一、基础定义与法律定位
序号
分类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务关系
1
法律性质
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调整。
属于民事关系,受《民法典》《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调整。
2
核心特征
以小时计酬为主,每日≤4小时,每周≤24小时;可订立口头协议,允许多重劳动关系。
以完成特定劳务为目的,双方地位平等,无时间限制,报酬协商确定。
3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68-72条;《社会保险法》第10条(可自愿参加工伤保险)。
《民法典》第1190-1201条(个人劳务责任);《民事诉讼法》争议解决条款。
二、核心区别:关键差异
序号
对比维度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务关系
1
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需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如企业、个体户);劳动者需为自然人。
双方可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为企业提供保洁服务)。
2
管理控制权
用人单位对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有强控制权,需遵守考勤、规章制度。
提供劳务方自主安排工作,仅需按约定交付成果,不接受日常管理。
3
风险承担
工作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如工伤赔偿);需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部分地区强制要求)。
工作风险由提供劳务方自行承担(除非接受方存在过错);无强制社保要求。
4
报酬与税收
工资支付周期≤15天,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限制;按“工资薪金”代扣个税。
报酬由双方约定,无支付周期限制;按“劳务报酬”计税(需开票,税率20%起)。
三、企业合规操作指引
(一)选择用工模式前需评估
1.成本考量:非全日制用工需承担工伤保险(部分地区),劳务关系无社保成本但需发票入账。
2.风险权重:非全日制用工中员工受伤属工伤,企业赔偿风险高;劳务关系中仅对“选任过错”担责。
(二)签约与管理要点
序号
模式
签约要求
关键风控点
1
非全日制用工
可口头约定,但建议书面备案
① 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② 工资支付周期≤15天;
③ 避免安排加班或适用规章制度处罚。
2
劳务关系
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① 明确“劳务合作”“成果交付”条款;
② 约定风险责任归属;
③ 要求提供劳务方开具发票。
(三)劳务派遣特别提示
劳务派遣公司不得以非全日制形式招工(《劳动合同法》第58条);但派遣员工可被派往多个用工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需保障劳动者权益)。
四、延伸问答:高频问题速查
1.退休返聘人员属于哪种关系?
通常认定为劳务关系(主体不适格劳动关系),但需签订《返聘协议》并购买商业保险。
2.外卖骑手与平台是劳动关系吗?
多数情形属劳务关系或承揽关系,但若平台严格管控接单量、配送时间等,可能被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
五、总结:
企业需根据用工需求、成本与风险偏好选择模式,并通过书面协议、履行证据固化法律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人力资源机构设计合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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