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昌平社保中心的实际操作要求,要求补缴社保的人员走仲裁程序,主要是为了确认劳动关系及补缴责任的合法性,以便社保部门后续执行补缴操作。以下是具体原因及流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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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仲裁程序的核心目的


  1. 确认劳动关系事实补缴社保的前提是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或缴费基数存在争议,劳动仲裁可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工资标准等关键事实,为社保补缴提供依据??。


  2. 明确用人单位补缴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社保补缴的主体责任在用人单位。若单位拒绝配合补缴,仲裁裁决可强制其履行补缴义务。例如,仲裁可能裁决“用人单位需为员工补缴某时间段的社会保险”,该裁决书将成为社保中心强制补缴的合法依据???。


  3. 解决社保争议的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人社部的规定,单纯要求补缴社保的争议属于社保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不属于劳动仲裁或法院的民事受理范畴。但在实践中,若涉及劳动关系认定、赔偿损失等争议,仍需通过仲裁前置程序解决??。?


  二、昌平社保中心要求仲裁的实际操作逻辑


  1. 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工社保补缴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行政职责,社保中心需依据明确的行政指令(如仲裁裁决、法院判决)或自行调查结果,才能启动补缴程序。若当事人直接要求补缴但缺乏法律文书,社保部门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直接处理??。


  2. 补缴流程中的材料要求


  ? 通过仲裁获取文书:例如,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的养老保险,需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 单位拒不配合时:若单位拒绝补缴,社保中心需依据仲裁结果向税务部门发起强制征缴??。


  3. 例外情况的处理部分地区(如北京昌平)对补缴时限有严格规定(如断缴不超过3个月的单位可直接补缴)。若超过时限或涉及历史欠费,则需通过仲裁或行政投诉结合处理???。?


  三、实际操作建议


  1. 优先通过行政投诉直接向昌平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单位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保部门有权调查并强制征缴,无需仲裁???。


  2. 仲裁与投诉并行若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或补缴责任,可同时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并向社保部门提交仲裁裁决书以启动补缴?。


  3. 注意材料准备


  ?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 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若涉及争议);


  ? 社保断缴记录及补缴申请表??。?


  四、总结


  昌平社保中心要求走仲裁程序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法律程序确认补缴责任的合法性,尤其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或单位拒不配合时。对于普通补缴(如短期断缴),建议直接通过行政投诉解决;复杂情况(如长期欠费、劳动关系争议)则需结合仲裁或诉讼获取法律文书,以确保补缴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