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要如何才能一次性补缴?
我们在入职一家用人单位时,都会每月按时缴纳社保,不过在工作中,因为更换工作或者忘记缴纳社保的原因而导致了断缴。后来自己差不多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因为自己的社保还没有缴纳满15年,想知道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够一次性的补缴社保?
申请条件
1、由用人单位提出补缴申请;
2、用人单位与职工有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
3、若单位在缴纳社保时是处于应缴未缴的状态,导致社保欠缴或者断缴的,可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社保补缴;
职工在补缴社保的时候,补缴的时间不得早于首次开始缴纳社保,因为在此之前,并没有用人单位为自己进行缴纳社保,所以在首次缴纳社保前的这个时间段,是补缴不了哦!
补缴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需要提供职工个人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于其他用工形式的,要提供职工个人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非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可不提供);
4、没有办理入职手续,但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需要提供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单、考勤表等);
具体补缴材料不同城市的规定也有点出入,建议咨询社保部门或拨打12333详细询问哦!
自己在即将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年限还不足15年,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社保?
可以延长缴费,直到社保缴纳年限满15年为止,不过省内异地户籍和省外异地户籍参保人所需要的条件不太一样。
省内非广州市户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并且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已经有10年及以上,但是缴纳年限还不足10年,可找迪吉咨询社保补缴的具体事项,对于每个人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社保补缴方案哦!
省外异地户籍的小伙伴想要补缴社保,需要确定自己的待遇领取地是否选择为广州,确定为广州的则可以继续缴费。若领取待遇地不是确定为广州,那么可在待遇确认地进行社保补缴哦!
其中参保人在2011年7月1日前开始缴纳社保,在到退休时,社保缴纳年限还不足15年,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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