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问我答!12345平台近期群众咨询人社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为进一步提升鞍山人社系统服务水平和质量,市人社局认真梳理今年前两个月“12345群众诉求平台”人社领域咨询诉求,诉求主要集中在拖欠工资及社保如何维权、人事档案转入转出所需手续和办理流程、鞍山最低工资标准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共性热点问题。市人社局将依据政策作出权威解答。
一、企业拖欠工资及社保应该如何维权,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部门电话是多少?
权威解答:遇到拖欠工资情况,大家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拖欠社会保险则分两种情形:一是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是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拖欠工资:
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投诉人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以及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二)拖欠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给投诉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督促企业为投诉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的征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三)鞍山各级劳动监察部门电话:
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2659110
海城市劳动监察机构:3303110
台安县劳动监察机构:4808110
岫岩县劳动监察机构:7830788
铁东区劳动监察机构:6506060
铁西区劳动监察机构:7166341
立山区劳动监察机构:6828068
千山区劳动监察机构:2319028
高新区劳动监察机构:5267321
经开区劳动监察机构:8481255
(四)鞍山各级劳动仲裁部门电话:
市仲裁:5526958
海城市:3308991 3308045
台安县:4933799
岫岩县:7968155
铁东区:5550159
铁西区:7166431
立山区:6607521
高新区:5267321
千山区:2312789
达道湾:8486651
二、如何办理人事档案转入、转出,都需要哪些材料?
权威解答:(一)人事档案转入:
1.应届、往届毕业生,可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EMS等快递方式,邮寄至我市人就中心或户口所在地县区级以上人才中心托管档案。
2.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自学考试人员,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中等教育学籍档案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及有效证件办理存档事宜。
3.出国留学人员,可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中等教育学籍档案或学籍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等材料及有效证件办理存档事宜。
4.国有企业、机关事业辞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县区级以上人才中心办理存档事宜(县区级人才中心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附表)。
5.跨省、市人才中心转递人事档案,需提供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名称,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处开具调档函后方可办理档案转递事宜。
(二)人事档案转出:
1.因工作在私营、外资、个体等非公有制体制的人员,可持当地县区级以上人才中心或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开具的调档函、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档案转出事宜。
2.因入职国企央企、行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公有制体制的人员,可持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或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档案转出事宜。
3.因升学需要提取档案的人员,可持录取学校开具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档案转出事宜。
4.因应征入伍需要提取档案的人员,可持征兵办公室、武装部、部队开具的调档函或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档案转出事宜。
5.跨省、市人才中心转递人事档案的流动人员,可持当地县区级以上人才中心或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开具的调档函、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档案转出事宜。
(三)鞍山各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地址及电话
1.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不包括师范类专业、医学类专业)0412-5517322/5532419
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81号(师范类专业、医学类专业)0412-2216349
2.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海城市站前街2号 0412-3605135
3.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0412-4934616
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才中心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综合楼210室0412-7824593
5.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铁东区安乐街16号 0412-5550528
6.铁西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铁西区人民路150号 0412-7166410
7.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立山区鞍千路178号 0412-8772047
8.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千山区民安街日新小区3-1号 0412-2317870
三、鞍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权威解答: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鞍人社发〔2021〕5号)文件规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由1610元调整为1710元;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由1480元调整为158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由16.3元调整为17.2元;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由15元调整为15.9元。
来源:石京晶
排版:石京晶
校对:江萍、柴润泽、李莹、李岩蔚
监制:李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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