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问:


  我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之前单位要求我额外写了一份承诺书,内容是我自愿承担所有社会保险费用(含单位需缴纳部分),这个承诺书有效吗?


  李小君律师解答:


  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应按比例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负担,对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部分,不得通过其他形式转嫁给劳动者。该单位要求出具的承诺书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应其承担的社保费用。


  9月30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 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下午:林剑 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联系电话:18776717707


  (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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