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通告,我省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申报时间为1月1日至2月28日。


    关于缴费工资的确定,通告指出,缴费工资的组成将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用人单位应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参保职工的上年度(2024年1-12月)月平均工资,作为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依据。对于新设立单位和新参保职工,其缴费工资将按照起薪当月的月工资标准确定。同时,完成缴费工资年度申报后,如无特殊情况,同一缴费年度内缴费工资将保持不变。若因调整年度缴费工资导致2025年1月和2月进行差额补缴的,将不收取滞纳金。


    在申报渠道方面,用人单位可通过多种渠道自行申报2025年度缴费工资,包括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海南)、自助办税(费)终端和办税服务厅等。(记者 刘兵 编辑 程偲 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