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宁人社〔2021〕42号)的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确保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1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下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对象


  凡在2020年12月(含12月)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且在2021年1月(含1月)参加结算(产生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均为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单位。


  02


  申报方式


  ? 申报单位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申报。


  ? 已注册单位凭八位劳动保障证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 未曾注册的单位和遗失密码的单位需先到区市民中心一楼B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厅B113和B114窗口办理注册和重置密码,获得初始登录密码。


  03


  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0日~6月20日


  04


  申报要求


  ?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单位申报时按要求填报《南京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并作为影印件上传即可,其他资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申报其他险种的缴费基数应与其申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 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2021年7月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按该单位参保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职工月缴费基数次月起按其实际申报数执行,但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省公布的标准执行。


  05


  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可通过QQ群下载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自行学习申报。届时将通过群课堂等方式进行线上集中指导,授课时间将通过QQ群公告通知。


  ? 通知详见南京人社局官网、高淳招聘网


  ? 欢迎我区企业加入高淳区企业参保QQ群(1群:810435750,如群1已加满,请加2群647046137),勿重复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