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枣庄市人社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制定了针对疫情期间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的特殊政策,编制了社保经办服务指南,方便企业高效便捷办理社保业务,切实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


  疫情期间社保问题全解答


  问


  1、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社保经办业务都有哪些渠道?


  答


  为减少交叉感染,您可不必到市民中心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社保费缴纳等业务,我们为您提供“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延时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参保单位或群众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或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zhrss.zaozhuang.gov.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地址如下:


  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登录地址:


  http://60.214.99.213:8084/hsp/logonDialog.jsp


  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登录地址:


  http://zzhrss.zaozhuang.gov.cn/hso/logonDialog_


  问


  2、新开办企业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


  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办企业可以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联络人的联系方式发送至业务邮箱办理。


  业务邮箱:sbczhywk@163.com


  联系电话:0632-8799201


  问


  3、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有什么帮扶政策吗?


  答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首次缓缴期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满,用人单位仍无法正常经营的,可再次申请延期,累计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联系电话:0632-3311220


  问


  4、疫情防控期间,市直企业如何办理人员增减和缴费基数申报?


  答


  (1)已申办U-key的企业,可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自助办理。


  (2)未申办U-key的企业,可将所需材料的影像化电子版材料及单位联络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业务邮箱先行办理,相关纸质材料后续补送。


  业务邮箱:sbczhywk@163.com


  联系电话:0632-8799201


  问


  5、疫情防控期间,市直企业社保费如何交?


  答


  (1)已申办U-key的企业,可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自助办理。


  (2)未申办U-key的企业,按照容缺办理方式,拨打电话办理。


  联系电话:0632-8799201


  问


  6、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答


  (1)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的,可登陆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自助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的,可将所需材料的影像化电子版材料及单位联络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业务邮箱先行办理,相关纸质材料后续补送。


  问


  7、疫情防控期间,怎么开具参保缴费证明?


  答


  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1)登录人社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可根据您需要的栏目办理,内容是:单位缴费情况查询、单位缴费单据查询、企业社保缴费证明打印、企业社保缴费个人社保缴费证明、打印个人失业转移证明。


  (2)可以拨打电话,办理线下代办业务。


  联系电话:0632-3285027


  问


  8、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申办U-key?


  答


  按照《枣庄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的相关要求,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将所需材料的影像化电子版材料及单位联络人和联系方式分别发送至业务邮箱先行办理,U-key制作完成后通知参保单位领取,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http://zzhrss.zaozhuang.gov.cn/tzgg/201910/t20191024_397441.html


  市直企业:业务邮箱:


  sbczhywk@163.com


  联系电话:0632-8799201


  市直机关:业务邮箱:


  zzjgbxc@163.com


  联系电话:0632-3186509、0632-3317301


  问


  9、疫情防控期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何种方式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增减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数调整等业务?


  答


  (1)已办理U-key单位,采用“网上办理”服务方式,可自主登陆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按网办系统操作流程扫描上传业务材料完成上述业务办理。


  (2)未办理U-key单位,采用“微信工作群”、“容缺受理”服务方式,可将业务材料拍照、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办理上述业务。待疫情结束后,将纸质业务材料交社保中心相关科室存档。


  业务邮箱:3317301@163.com


  联系电话:0632-3186509


  问


  10、疫情防控期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如何缴纳?


  答


  (1)已办理U-key单位,直接使用网办系统新开通的网上缴费功能,社保缴费数据可直接推送到税务部门,再通过税务部门缴费;职业年金可通过网办系统直接汇款。


  (2)未办理U-key单位,可通过电话或微信群申请,由工作人员推送社保数据到税务部门,再到税务部门缴费;推送社保缴费数据同时,工作人员还会为单位生成职业年金缴费单据,单位按照准确金额电汇,即完成职业年金缴费,电汇时一定要注明单位名称。缴费到账后,社保财务会打印发票,发票可等疫情稳定后再来大厅领取。


  联系电话:0632-3186509、3317301


  问


  11、疫情期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受影响吗?


  答


  疫情期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将继续按原发放时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保护您和您家人健康,建议少出门,不聚集。如确需取用现金的,请关注各银行近期推出的服务措施和营业时间,请务必带好口罩,避开高峰期。


  问


  12、疫情防控期间,延迟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准业务,是否影响待遇?


  答


  疫情防控期,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延期申报,其退休时间仍按档案中应该退休的月份批准。企业职工延迟办理退休待遇核准并不影响养老金待遇。疫情结束后,养老金自职工批准退休的次月起补发。


  联系电话:0632-3317321


  问


  13、疫情防控期间,延迟办理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是否影响遗属待遇?


  答


  不影响。凡材料齐全,符合办理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疫情结束后,仍按退休职工死亡后的次月补发待遇。


  联系电话:0632-3317321


  联系电话:3311206


  问


  14、疫情防控期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如何保障?


  答


  疫情期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会按时足额发放。新退人员待遇发放问题,参保单位可将新退休人员审批材料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由社保工作人员核算临时待遇并发放(2019年1月起的新退休人员暂时领取临时养老金),相关材料待疫情稳定后送至社保服务大厅。办理离退休人员待遇终止业务时,相关材料发至相同邮箱。退休待遇核定及发放可拨打咨询电话。


  业务邮箱:3317301@163.com


  联系电话:0632-3317301


  问


  15、疫情防控期间,工伤待遇核定如何申报?


  答


  根据工伤待遇核定不同特点,推出2种申报方式:


  (1)电话预约,针对有特殊原因需到现场办理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预约办理。


  (2)邮寄(顺丰快递),对于确实着急申请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可将申请所需材料由单位盖章统一提报,以邮寄的方式报市社保中心。(邮寄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枣庄市市民服务中心(南A区体育场北侧)社保服务大厅,皮亚蕊收)。


  联系电话:0632-3317301


  问


  16、疫情期间,社保卡如何申请?


  答


  疫情期间,参保人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社保卡的申请。登录枣庄市人社局官网的“网上办事大厅”或安装枣庄人社手机App,注册登陆后完成“信息采集”、“照片上传”后,自助申请社保卡。有快速用卡需求的,自助完成信息的采集后,可直接前往快速制卡网点及时办理新卡。


  联系电话:0632-3314190


  问


  17、疫情期间,社保卡丢失怎么办?


  答


  持卡人携带身份证到发卡银行的快速制卡网点直接办理,30分钟以内“立等可取”新卡。快速制卡网点可以登录枣庄人社App,通过人社地图自助查询。


  联系电话:0632-3314190


  (枣庄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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