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2023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


  吉林省广大退休人员:


  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24号)和《领取社会保险资格认证经办规程》要求,请距离上次认证时间已接近12个月的人员尽快按照以下方式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对逾期未认证人员我局将采取暂停待遇发放处理,待完成资格认证后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待遇。


  认证方式


  1.微信小程序自助认证方法。微信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进入后点击“登录”,在“业务办理”模块,选择“待遇认证”功能,输入姓名、证件号后点击“认证”即可。


  2.使用“吉林掌上社保”手机APP认证。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吉林掌上社保”手机APP。打开“吉林掌上社保”,选择右下角“待遇认证”,在屏幕上方输入姓名、证件号后,点击“认证”,按照语音完成操作。


  3.在境外居住人员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中国领事”APP,注册登录后选择“养老金资格”功能,按提示完成认证。


  4.社保窗口认证。可前往各地社保局经办窗口进行建模或认证。


  5.对于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应由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协助当事人为其办理资格认证(APP认证、照片认证或上门认证)。


  原文标题: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转载·吉林日报、吉林省社会保险


  编辑:一鑫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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