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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这些单位正在招人


  快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岗位


   黄石港区


  为满足黄石港区


  义务教育学校用人需求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名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名,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岗54名、面向湖北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7.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也可以报考,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同一学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黄石地区中小学(含中职、特校)在职在编教师;


  6.在编人员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渠道


  应聘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打开此链接先进行注册,再进行网上报名。登陆系统后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建议用本机自带Edg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操作)。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上传格式为JPG图片格式,以便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状态为“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7:00,应聘人员选报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2024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时查看报名数据;8月1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4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岗位调整: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缴费确认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8月4日9: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应聘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5.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9:00,已缴费确认应聘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予以退回并注明具体理由,或要求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应聘人员对已选报并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待招聘单位退回后才能重新选报该岗位或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及时缴费。


  2.《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学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招聘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四、考试工作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面试,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均视为弃权。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内容为:相关的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1.时间、地点: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4.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卷面分60分,笔试卷面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2分钟。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和黄石港区人社局负责。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并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黄石市教育局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应聘人员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5.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后续,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黄石港区教育局汇总并报黄石市教育局按程序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增加5分。


  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和上述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于7月29日至8月1日期间提出申请,填写《报考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3)。


  4.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排名靠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安排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5.综合成绩查询。综合成绩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和黄石港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黄石港区教育局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工作组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具体时间由黄石港区教育局通知。


  (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黄石港区教育局可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黄石港区教育局、黄石港区人社局审定后,由黄石市教育局在黄石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黄石港区教育局、黄石港区人社局按权限呈报备案。


  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二)应聘人员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应聘人员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应聘人员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由黄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具体咨询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负责。


  咨询电话:黄石市教育局(0714—6352843),黄石港区教育局(0714—6384212)。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表


  2.报考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加分申请表


  3.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加分事项的说明


  扫码可下载相关附件


  黄石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


  大冶市中医医院


  根据工作需要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大冶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护理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 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基本资格


  1.具备护理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在三级医院工作并与医院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及以上,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专科起点本科”)者可放宽至3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三、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合同)制。


  四、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9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到大冶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政工部)行政楼407室报名,投递相关资料。


  (2)网络报名:应聘者将电子版简历及有关材料扫描件投递至邮箱2227325445@qq.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不按格式投递或扫描件不完整清晰的将不予受理。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大冶市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详见附件);


  (2)《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护士执业证 (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市中医医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电话或QQ等方式告知应聘者招聘考试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未收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发放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专科起点本科”)者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笔试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医院研究后决定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沟通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免笔试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员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不足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党委办公室(政工部)将以电话、短信或QQ等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五)成绩评定


  1.笔试评分:百分制计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2.面试评分:百分制计分,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3.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岗位服从调配。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若护士01岗未完成招聘计划数,则将该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剂至护士02岗。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医院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院党委会研究,审批通过后在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冶市中医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卫健局备案。


  六、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一至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周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及个人表现,决定续聘与否。


  (三)工资待遇根据大冶市中医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一)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大冶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全程监督。


  (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大冶市中医医院将通过电话或QQ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大冶市中医医院所有。


  咨询电话:大冶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政工部)0714-8720843。


  附件:


  1、大冶市中医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岗位需求表


  2、大冶市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扫码可下载相关附件


  大冶市中医医院


  2024年7月24日


   大冶市妇联


  因有关工作需要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计划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


  3.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4.擅长新媒体宣传、短视频制作剪辑的优先考虑;


  5.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个人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的程序,各项程序由市妇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17:30。


  2.报名所需材料:①《大冶市妇联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相关经历资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电子档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dayefulian@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或纸质档送至大冶市妇联(大冶市新冶大道32号,市总工会5楼大冶市妇联501室)。


  咨询电话:0714-8712847,18186388088(张女士)


  3.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自行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保持电话畅通。


  5.根据报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6.此次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认定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年限为三年);经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扣除根据规定应办理的社会保险项目后按月发放。另外,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励。聘用后每年根据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如考评不合格,予以解除合同。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扫码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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