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 屈庆春


  3月27日下午,省住建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山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目前,山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总数达到7个,居全国第一。各市均制定了公积金缴存补贴政策,综合年利率最高能达到2.7%。


  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解决这一群体的住房问题,保障的是民生,凝聚的是民心。2021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试点开展以来,山东各市积极争取,济南、青岛于2023年入选第二批试点城市,淄博、枣庄、烟台、日照、德州5市于2024年入选第三批试点城市,全省试点城市总数达到7个、总数全国第一。


  2024年,山东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公积金缴存12.1万人,同比增长91.6%。截至2月底,累计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公积金贷款62亿元、累计租房提取8173万元,支持3.3万户灵活就业家庭使用公积金解决了住房问题。


  为吸引灵活就业人员积极缴存公积金,山东各市均制定了缴存补贴政策,给予缴存额0.5%-1.2%的补贴优惠,再加上1.5%的公积金存款利率,综合年利率最高能达到2.7%,远高于一般存款利率。枣庄、德州分别推出200元、300元开户补贴。同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可以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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